周焜弟兄(主日學老師)

已故聖經學者巴克萊認為「研究聖經的人」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我濃縮了他的見解。

首先他必須是一位文法專家。

要將聖經的話語作屬靈的解釋和應用。當然先得明白神的話語的意義。要人人都懂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是不可能的,但我們至少應該知道那些懂這兩種聖經文字的人對聖經說過些什麼話。這些偉大的虔誠的聖經學者給我們許多研讀聖經的材料,我們若把這有用的材料放在一旁不用,是對聖靈,對上主的亮光一種不可恕的罪過。

然後他應該是一位辯證家。

這也就是說,他一定要願意把不同的解釋作比較。研究聖經一定要聽每一方的意見,不能夠故意無視那些不合自己胃口的解釋,一個人要是能夠聽自己不同意的人的意見,他在靈性上,在知識上所能得到的益處,該是何等的大呢。

最後他必須是一位有見證的人。

我們研究聖經不是「頭腦的登高」,而是要充分的認識耶穌基督,明白祂對我們生活的指引,教訓和要求。所以我們研讀聖經時應一邊讀一邊問: 「主啊!你要我為你做什麼?」